一、项目基本情况
山东东明石化集团河南销售有限公司安阳贰零叁叁加油站项目位于汤阴县宜沟镇中华路与御路交叉口东南角。山东东明石化集团河南销售有限公司安阳贰零叁叁加油站项目,于2016年8月2日由汤阴县环境保护局以汤环管字(2016)22号进行审批。该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项目职工10人,实行三班二倒8小时工作制,年工作365天。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该项目办理了环评审批手续,经过现场核查,与主体工程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措施)基本按要求建成。
三、验收监测结果
1、工况
验收检测期间,该项目生产负荷为78.1%~80.0%,满足国家对验收检测期间生产负荷大于75%额定生产负荷的要求。
2、污染物排放检测结果
(1)油气回收
验收检测期间,液阻检测数据符合《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07)附录A中液阻有关限值要求,液阻检测结果达标;密闭性检测数据符合《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07)附录B中密闭性有关限值要求,密闭性检测结果达标;气液比检测数据符合《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07)附录C中气液比有关限值要求,气液比检测结果达标。
(2)有组织废气
验收检测期间,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外排,外排废气中饮食业油烟浓度均未超出《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表2小型标准限值。
(3)无组织废气
验收检测期间,厂界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浓度未超出《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附件2标准限值。
(4)噪声
验收检测期间,山东东明石化集团河南销售有限公司安阳贰零叁叁加油站东、西、南厂界噪声测量值未超出《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北厂界未超出《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限值。
(5)地下水
验收检测期间,山东东明石化集团河南销售有限公司安阳贰零叁叁加油站厂区水井地下水中pH值、总硬度、高锰酸盐指数、硫酸盐、氯化物、溶解性总固体、氟化物、硝酸盐(氮)浓度均未超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表1中Ⅲ类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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