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安阳市世鑫氮化制品有限责任公司年产10000吨氮化制品项目位于安阳市龙安区彰武街道北彰武村,该项目于2015年7月31日取得了安阳市环境保护局批复意见,审批意见文号安环建表【2015】84号。该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该项目投资2000万元,占地面积10000m2。 本项目劳动定员120人,实行三班制,单班8小时工作制,年工作300天。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该项目办理了环评审批手续,经过现场核查,与主体工程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措施)基本按要求建成。
三、验收监测结果
1、工况
验收检测期间,该项目生产负荷为76.8%~79.6%,满足国家对验收检测期间生产负荷大于75%额定生产负荷的要求。
2、污染物排放检测结果
(1)废气污染物有组织排放检测结果
验收检测期间,破碎机+地下球磨机产生的废气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外排,外排废气中颗粒物排放浓度未超出《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限值。
验收检测期间,雷蒙机产生的废气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外排,外排废气中颗粒物排放浓度未超出《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限值。
验收检测期间,球磨机产生的废气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两根排气筒外排,外排废气中颗粒物排放浓度均未超出《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限值。
验收检测期间,该项目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均未超出《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限值。
验收检测期间,立式氮化炉产生的废气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外排,外排废气中颗粒物排放浓度未超出《工业窑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066-2015)表1其他炉窑标准限值。
验收检测期间,卧式氮化炉产生的废气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外排,外排废气中颗粒物排放浓度未超出《工业窑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066-2015)表1其他炉窑标准限值。
(2)无组织废气检测结果
验收检测期间,该项目无组织颗粒物测定浓度均未超出《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标准限值。
(3)厂界噪声检测结果
验收检测期间,该项目东、南、西、北厂界昼夜间噪声检测值均未超出《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 12348-2008) 2类区标准限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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