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安阳县呈祥玻璃制品有限公司药用易折安瓿瓶扩建项目位于在安阳县水冶镇火车站路4号院。安阳县呈祥玻璃制品有限公司药用易折安瓿瓶扩建项目,于2016年09月完成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并于2016年10月10日取得安阳县环境保护局批复(安县环开[2016]38号)。该项目建设性质为改扩建。本项目实行三班制生产,每班工作8小时,每年生产天数300天。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该项目办理了环评审批手续,经过现场核查,与主体工程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措施)基本按要求建成。
三、验收监测结果
1、工况
验收检测期间,该项目生产负荷为82.8%~91.9%,满足国家对验收检测期间生产负荷大于75%额定生产负荷的要求。
2、污染物排放检测结果
(1)有组织废气检测
该项目有组织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测定浓度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限值。
该项目有组织颗粒物测定浓度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限值。
(2)无组织废气检测
验收检测期间,该项目无组织颗粒物测定浓度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限值。
验收检测期间,该项目无组织氮氧化物测定浓度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限值。
验收检测期间,该项目无组织二氧化硫测定浓度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限值。
(3)厂界噪声检测结果
该项目东、南、西厂界昼、夜间噪声测定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 12348-2008) 2类标准限值;该项目北厂界昼、夜间噪声测定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 12348-2008) 4类标准限值。
(4)废水检测结果
验收检测期间,安阳县呈祥玻璃制品有限公司化粪池出口废水pH值、五日生化需氧量、化学需氧量、悬浮物、动植物油、氨氮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三级标准及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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